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进一步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进一步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杯在线开户_欧洲杯投注站-【唯一授权网站】:印发进一步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2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渭南气象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30年全市天气雷达覆盖率达90%以上,地面站间距达到6.5公里以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人工影响天气装备自动化率达到8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定达到98分以上;到2035年气象科技能力大幅提升,监测系统更加精密,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渭南市气象整体实力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结合渭南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一)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强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将气象科学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围绕防汛抗旱、粮食安全、生态保护等开展气象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转化应用。加大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气象保障技术研发和引进吸收。支持气象深度融入秦创原(渭南)创新驱动平台。构建气象部门与重点行业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气象业务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二)完善智能精密的气象监测体系。加密中小河流洪水易发区智能化气象监测站网的时空间分辨率。增设一批北斗水汽监测系统,将白水、潼关、临渭等地X波段全固态或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和澄城、合阳、富平、蒲城、大荔、华州等地小型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纳入气象部门“十五五”发展规划。做好渭南韩城新一代天气雷达和临渭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等气象综合监测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加强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交通、文旅等重点行业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建设市级气象计量检定实验室,做好市县计量人员的检定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化管理效能。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监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客观预报订正技术,加强数值预报业务应用能力。提升气候预测水平,构建“实况—监测—预警—预报—预测”智能网格预报产品体系。建立基于人工智能的农业、交通、水务、自然资源、能源、环境、旅游等行业的专业气象预报业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体系。发展基于气象应用场景、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的智能化气象服务技术,实现服务产品加工自动化、业务应用分析智能化、对外服务的数字化。升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提升到98%以上、时效提高到1分钟内。(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气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进白水气象台站综合改造,实施韩城市、澄城县等11个台站提档升级,推进智慧化、多功能型等特色示范气象台站建设。各县(市、区)要出台和适时修订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健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制定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动气象大数据融合应用,研制高质量气象数据产品。持续建设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交通旅游、林草火灾等气象灾害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强化“73161”递进式气象服务,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突出临灾预警,做好滚动更新,强化预警指向性。(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每五年开展一次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划定风险区域,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进“靶向式”预警信息发布,提升气象灾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落实雷电防御监管职责。实施气象科普行动计划,将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内容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党校主体班培训课程。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做好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标准化作业点晋档升级,实施人影装备升级换代工程,发展无人机增雨作业技术。做好省市县一体化(天工)人影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气象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人影作业安全监管。推进渭北果业区人影能力提升工程,提高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应急保障等人影服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落实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的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定期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行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停业和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等。强化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强化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发挥陕西省冬枣气象服务中心作用,增强大荔冬枣气象科技小院内涵。加强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开发利用,深度挖掘农业气候资源潜力,推进特色农业气候好产品认证。在蒲城县、大荔县、白水县、临渭区建设4个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能源和交通气象服务保障行动。开展重要能源工程建设气候资源评估。做好电网安全和电力生产调度气象服务。强化油气管道、燃气调压站、储油储气库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和雷电防护等设施建设,联合开展能源化工等重点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开展公路交通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天气监测预警,共同推动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建立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及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国网渭南供电公司、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十二)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建立健全与市域范围内新闻媒体合作机制,构建公共气象服务全媒体服务矩阵。打造“气象君”慢直播气象文化品牌。推动气象预警信息在农村应急广播中的应用,增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文化旅游气象保障能力。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恶劣天气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深度挖掘气象景观观赏、气候康养体验、气候生态旅游、气象科普研学等气象文旅资源。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康养宜居等生态气候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建设覆盖城乡的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加密城市气象监测站点建设。推进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韧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做好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重大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推动气象保障服务融入乡村建设行动,提高智慧气象为农服务水平,打造乡村气候生态宜居宜游名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十五)强化黄河“几字弯”渭南段、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强化黄河“几字弯”渭南段生态修复,秦岭重点区域生态气象服务和气候影响评估。建立重点区域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业务,强化林草火情卫星遥感监测应用和林草防灭火气象服务保障,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助推林草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行业专业规划。加大对全市气象事业发展投入保障,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统筹做好资金、用地等保障。实施气象人才培育行动,推动气象人才参评、纳入地方人才计划。推进气象依法治理,建立完善气象与应急等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